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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辞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根据《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608章)设立,12位委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及政府,各自拥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委员会亦具有行政长官以书面赋予的任何其他职能。
法定最低工资对香港社会、经济、劳工市场等多方面均有影响。委员会执行职能时,须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委员会于2022年10月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每小时40元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该水平于2023年5月1日生效。
行政长官按《2022年施政报告》于2023年1月12日要求委员会研究优化法定最低工资的检讨机制,包括检讨周期、如何提升效率,以及在最低工资水平和维持经济发展等元素之间取得平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31日向行政长官提交《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研究报告》。我很高兴得悉政府已于2024年4月30日接纳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按现行「两年一检」机制,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委员会已展开新一轮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工作。我相信凭借委员会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定能妥善及适当地履行其职能。
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实施以来,一直发挥工资保障作用。基层雇员的收入得到改善,同时香港整体经济亦维持良好发展,充份显示法定最低工资的价值。
欢迎你浏览委员会网站,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工作。
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
王沛诗, SBS, 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