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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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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辞

最低工资委员会 主席王沛诗女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的相片
最低工资委员会 主席王沛诗女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的相片

最低工资委员会根据《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608章)成立,我很荣幸继续担任委员会主席,见证法定最低工资「一年一检」新机制的实施。随着委员会完成新机制下首次检讨,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迈向自实施以来的新里程。

委员会由一位非官守人士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及政府,各有三位,拥有多元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

在新机制下,委员会采用一致同意的方程式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进行「一年一检」(注)。方程式包含整体甲类消费物价通胀及「经济增长」因素,从而维持低收入雇员的购买力,并在香港经济表现较佳时,让调整幅度适当地高于通胀。方程式采用的指标客观易明,能提高调整法定最低工资的透明度及可预视性,减少争议。新机制保留及提升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之间的平衡,同时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

委员会于2026年2月2日建议新机制下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为每小时43.1 元。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接纳及立法会于2026年3月25日通过后,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

我由衷感谢各委员的专业精神和坚实支持。我深信委员会继续全力以赴,恪守《最低工资条例》赋予委员会的法定权力和职能,履行职责。

欢迎你浏览委员会网站,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工作。


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
王沛诗, SBS, JP


注:采用计算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方程式,是委员会在2023年就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进行研究的其中一项建议,并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24 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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